序号 | 整改任务 | 整改目标 | 整改完成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问题编号五:“煤改气”工作推进较慢,燃煤小锅炉淘汰不够彻底。经抽查,衢江区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开化县易晓食品(衢州)有限公司、江山市家宝纸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仍使用燃煤锅炉。 | 1、全面完成2014-2017 年禁燃区高污染燃料五炉淘汰、改造任务。 | 2014年以来,不断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力度,按照省市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任务,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燃煤设施28台,严格按照要求实现集聚区范围内燃煤锅炉设施100%淘汰的目标任务。 | 经发部 |
2 | 问题编号六:衢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东港片区、柯城片区)沿乌溪江布局,聚集了巨化集团、元立公司等主要企业,污染排放集中且存在“厂居混杂”现象,成为群众投诉的重点区域。 | 1、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破,集中开展治气攻坚行动,进一步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大幅减少企业异味对周边的影响。2、根据集聚区村庄搬迁计划,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并根据村民自愿的原则启动村庄整体搬迁工作,力争2020 年底前按计划完成厂区(园区)周边村庄房屋搬迁工作。 | 2、元立公司已完成1#、2#烧结机机头烟气湿法电除尘改造,烟气排口各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已完成1#、2#高炉生产线烟粉尘清洁排放综合改造。高新园区2019-2020年综合整治方案已全部完成,已建成4个大气超级站,均已投入运行。完成了沿乌溪江生产企业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排查及改造,2018年完成高新园区的“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2019年完成东港片区的“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 3、分局结合日常巡查及各类专项检查行动等,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监督管理,2018年至今共对9起涉气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其中3起为不正常运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案件,均移交公安机关对相应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 4、加快推进高新园区环境影响区内剩余110户房屋搬迁工作。截止2020年12月15日,基本完成环境影响区内房屋搬迁工作,只剩余吕宅村1户(只有1人居住)未搬迁。(该户于2020年11月6日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要求撤销衢自然资规征收决字(集)〔2020〕第05号,经衢州市矛盾调解中心组织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下步待法院立案后,根据法院的审理进度及判决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 社农部、生态环境分局 |
3 | 问题编号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不能满足现有企业排水水量,金龙纸业等10余家排水量较大的重点企业未能纳管,一些工业园区还不能实现“零直排”。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度较慢,管网维护不够,污水收集率较低。 | 新建一座日处理10 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确保2019 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将集聚区东港园区、村庄污水纳入收集处理,切实缓解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做好已建成污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实现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工作。 | 1、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已于12月正式投入运行。 2、已完成中关村大道、东港三路和宾港路三条道路主管网改造。 3、已完成芳桂路、百仓路、临溪路主管网建设,完成1#泵站、12#泵站改造。 5、已完成东港片区截污纳管支管工程建设。 6、已完成高新污水管网一期“下改上”工作。 7、每年定期对污水管网进行检修和养护工作。 | 建规部、绿发集团、生态环境分局 |
4 | 问题编号十:城镇排水管网建设标准不高,质量要求不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建设标准偏低、收集管网不完善等问题,而且资金投入不足、运维不善的问题较为突出。 | 结合全市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四年建设计划,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城镇排水管网提标改造,做好商贸区截污纳管工作;结合集聚区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不全、污水管网建设标准低的现象,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运维。 | 丹桂片区综合整治 EPC 工程已完工、新新街道小区综合提升工程管线已完成,完成闹桥、杨梅岗、西垄、潘家垄、戴家、后贻、黄家、十五里、后川、坑西污水处理终端建设;官庄、姜庄、十五田铺、东埂、杨家田铺、横路后、旺村、诸家村雨污分流改造;下卢、王千秋、旺村窑里、旺村山底叶泵站建设;童村碓村、建新村管网改造。 | 建规部 |
5 | 问题编号二十二:群众对重点区域和企业的环境污染投诉较为集中。群众对集聚区、常山化工园区等区域及巨化集团、南方水泥、元立金属公司等企业的污染问题投诉集中。这些区域和企业厂居距离较近,群众对废气污染、无组织排放等问题反映较为强烈。 | 坚持源头控制、综合治理、重点突破,集中开展治气攻坚行动,大幅减少企业异味对周边的影响。 | 1、高新园区2019-2020年综合整治方案已全部完成,已建成4个大气超级站,均已投入运行。东港片区已安装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2、元立公司已完成1#、2#烧结机机头烟气湿法电除尘改造,烟气排口各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已完成8万平方米料场封闭清洁堆存改造,控制料场扬尘。 3、已列VOCs监督性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目前已完成第一轮VOCs监督性监测,正在进行第二轮。对其中1次超标排放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4、分局结合日常巡查及各类专项检查行动等,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监督管理,2018年至今共对9起涉气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其中3起为不正常运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案件,均移交公安机关对相应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 5、积极搬迁。根据集聚区城中村改造搬迁计划,2020 年6 月底前完成相关村庄扫尾工作,还剩余吕宅村1户(只有1人居住)未搬迁。(该户于2020年11月6日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要求撤销衢自然资规征收决字(集)〔2020〕第05号,经衢州市矛盾调解中心组织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下步待法院立案后,根据法院的审理进度及判决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2020年12月底前需基本完成搬迁村庄工作任务已完成。 | 生态环境分局、社农部 |
6 | 问题编号二十五:企业产生的氟石膏、硫酸渣、钢渣、钴渣等工业固废存量和增量大,堆场环境风险隐患大。巨化、元立等企业产生的大量工业固废转移和处置缺乏有效监管,周围承接处置的大部分单位和个人没有落实环保措施,督察后仍发生巨化集团因管理不善、监督不力,导致其下属硫酸厂硫酸渣承运处置人违法跨界倾倒问题,影响恶劣。 | 督促企业规范工业固废贮存设施,严格监管固废转移和处置,依法从严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倾倒固废等违法行为,杜绝随意倾倒工业固废的现象。 | 1、持续开展危废“清零”行动。每个月统计辖区内产危废量5吨以上的企业,统一上报至市固管中心,由市固管中心与清泰公司协调、督促按时处置,达到库存清零。大宗固废企业在衢州市固废监管系统按月申报。元立公司超细粉项目和保寰资源再生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督促企业拓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 2、持续开展“雷霆斩污”行动,排查工业固废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3、分局结合日常巡查及各类专项检查行动等,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监督管理,2018年至今共对16起涉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生态环境分局 |
7 | 问题编号二十六:区域内化工类关停企业,未进行土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即转为商住等其他用途,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已开展的国家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的项目工作滞后。 | 完成疑似污染土地调查与评估,移出疑似污染地块目录。 | 疑似污染土地调查与评估。涉及集聚区疑似污染地块为白沙片区C-35-2#地块,该地块原为浙江艾康礼德制药有限公司与浙江贝爱电瓷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属医药及电力工业行业,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根据浙环发(2018)7号《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已委托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场地进行了环境调查,监测单位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白沙片区C-35-2#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可知,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第一类建设用地的开发使用。 | 生态环境分局、资规分局、建规部 |
联系人及电话:徐攀攀 电话:05708767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