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的环境质量应急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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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委托,就2025年度的环境质量应急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ZCG-2025-016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的环境质量应急监测项目

三、采购人: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价(元)

采购内容

1

2025年度的环境质量应急监测项目

1

30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三年内未因行政处罚被生态环境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决定的投标人;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行贿罪判决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衢州智造新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zxc.qz.gov.cn/col/col1229746046/index.html)自行下载(并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或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1单元10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注:①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把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邮箱,未发送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可拒收其投标文件。

八、竞争性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三年内未因行政处罚被生态环境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决定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424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智造新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本公告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衢州智造新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zxc.qz.gov.cn/col/col1229746046/index.html)。

、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柴先生     057*******50

地址 : 衢州市世纪大道7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女士 057*******73、187******06

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10楼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衢州智造新城纪检监察工委

联系人及监督电话:徐高峰 133******01

  

 

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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